湘潭大学2013年非教学人员公开招聘方案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3-11-12浏览次数:

湘潭大学2013年非教学人员公开招聘方案

  湘潭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现设有20个学院(教学部),80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国家重点学科 ,2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9个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我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由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五)满足附件中具体岗位的条件要求。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1月28日。  

  2、资格确认时间:2013年11月30日。

  3、现场资格确认地点:湘潭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学校行政办公楼411室)。  

  4、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www.mwbarflygazette.com/)“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对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同时通过电子邮箱(rsk@xtu.edu.cn )投递《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文件大小不超过2M的其他相关材料。未通过“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的报名者,不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此次招聘不接受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2)现场资格确认:请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11月30日(8:00-17:30)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等证件(或证明材料)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到湘潭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者,视同放弃。  

  5、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上予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6、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①机关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两部分。  

  ②会计岗位(含审计处审计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与会计知识。 

  ③实验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知识(包括实验室管理有关规章、规定,具体范围见附件2)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若某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笔试合格线降低为50分,若降为50分后,笔试成绩合格者仍达不到1:3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①机关管理岗位: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  

  ②会计岗位:采取实务操作方式。  

  ③审计岗位:采取实务操作方式。  

④实验员岗位:采取直接面谈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谈占50分,实际操作占50分。

面试设置合格分线为60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731-58292074 ( 陈老师 )

   

附:1、湘潭大学2013年非教学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应聘实验员笔试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知识范围

 

 

湘潭大学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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