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rscrsk发布时间:2017-08-08浏览次数:

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88号,见附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范围、选拔条件

具体条款见《关于开展2017年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88号)。

二、推荐指标

在严格坚持选拔标准条件的上,学校可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才1-2名。

各本科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报人事处。

三、有关要求

(一)程序要求

推荐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办法》(湘人发〔2004〕118号)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材料要求

1、各单位申报对象的材料要求

2017年8月29日前,各单位将《专家情况登记表》(见湘人社函[2017]188号文件附件1,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和《2017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见湘人社函[2017]188号文件附件2)汇总后交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上述表格电子版请发送至:rcb@xtu.edu.cn,联系电话:58292074),逾期不再受理。

2、学校确定上报推荐对象的材料要求

(1)推荐对象个人综合材料1份。

(2)《专家情况登记表》3份(用Word格式,并提供电子版),按附表说明打印,并装订成册。

(3)《2017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用Excel格式,并提供电子版),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涵盖主要业绩贡献、在专业领域上的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150字。

(4)经人事处(申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者)或国际交流处(申报外国专家者)审核原件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推荐对象高级职称证书或高级技师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材料等等)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专家情况登记表》和《2017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请发送至:rcb@xtu.edu.cn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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