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湘潭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湘潭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潭人才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湘潭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文件

见潭人才办发〔20215号(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二)所在单位初审把关;

(三)学校复审推荐上报。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提供

1申报表

《湘潭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审批表》(附件2201854日以后来校人员填写)、《湘潭市存量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审批表》(附件3201854日前来校人员填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学院签署所在单位意见、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正反双面打印。

2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湘潭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外籍、退休人才可不提供;其他在职人员由所在二级单位提供名单给人事处,人事处按名单提供参保证明反馈给二级单位)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材料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无法提供合同的由所在二级单位提供名单给人事处,人事处统一提供在职证明);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6)符合《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附件5中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人才认定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7)申请按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条件认定的,需提供能充分体现本人能力水平的佐证材料。

证明材料做成PDF文件并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如:张三证明材料

(二)二级单位提供

1二级单位按照ABCD四个层次分汇总人员信息,并填写《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4,新引进人才和存量人才分别填写),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按照湘潭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中分类顺序,依次提供《湘潭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审批表》《湘潭市存量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审批表》。

、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二)请各二级单位202111111700以前,将所有申报纸质材料申报表3份,证明材料1份)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1室,联系人:陈振,电话:58292074),并发送电子材料至rcb@xtu.edu.cn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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