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18号)和《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湘教发〔2020〕37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评议推荐,下列人员被遴选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备注 |
1 |
商学院 |
雷丽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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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管理学院 |
邓韵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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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知识产权学院 |
文禹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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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刘祥 |
思政专任教师 |
5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谷文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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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袁海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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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杨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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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械工程学院 |
刘思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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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田淑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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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张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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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推荐结果及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人事处师资科(电话:58292073)或纪委办、监察专员办(电话:58292133)。书面反馈要签署真实姓名,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申报材料
人 事 处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