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湘潭大学教职工定期奖励工作实施办法》(湘大人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所在单位推荐、定期奖励工作组复审,现将我校2020-2021年度拟奖励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拟奖励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定。
获得定期奖励的人员须按要求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2021年度在岗培训(详情见政务信息港通知公告,具体要求请咨询党委教师工作部),并学满规定学时,否则不能给予定期奖励。
公示期从2022年6月24日起到2022年6月30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0731-58293862)或纪委、监察专员办(0731-58292133)反映或举报。
人事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