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为加强我校韶峰学者特聘岗位管理,发挥优秀人才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引领、示范、支撑作用,根据《湘潭大学韶峰学者特聘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湘大党发〔2021〕30号)精神(简称“韶峰学者实施方案”),现对入选2017年度的韶峰学者学科带头人进行届满考核,对入选2020年度的韶峰学者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届满考核对象是聘期为2017-2022年的学科带头人,中期考核对象是聘期为2020-2025年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聘期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的韶峰学者不参加此次考核,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来校不满三年的韶峰学者不参加此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韶峰学者人选在受聘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等。
(一)学科带头人考察重点
1.是否引领、指导一级学科发展实力整体提升,牵头建设学科团队与学术梯队,为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等。
2.是否入选或培养出高层次杰出人才,主持获批或者主持完成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取得标志性成果,获得高层次奖励。
(二)学术带头人考察重点
1.是否引领、指导一级学科的一个重要科研方向发展实力整体提升,负责建设二级方向的学科团队与学术梯队,为学科建设做出贡献等。
2.是否入选高层次优秀人才,主持获批或者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取得标志性成果,获得高层次奖励。
(三)学术骨干考察重点
1.是否主动参与学科建设,自觉融入学科团队,且与学术带头人或者其他学术骨干形成协同互补的发展关系,在学科建设中发挥骨干支撑作用。
2.是否形成长期稳定的教学科研方向,在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成果等方面有数量的积累和品质的提升。
三、考核等级
(一)届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中期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二)考核优秀者聘期内新增业绩须至少满足《湘潭大学韶峰学者特聘岗位业绩条件》中规定的本层次学术荣誉条件、教学科研项目B类条件、论著成果B类条件、学术奖励B类条件、学科平台建设条件等上述5类条件中任意2类以上4项。
考核合格者聘期内新增业绩须至少满足上述5类条件中任意2类各1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1.因师德师风问题或学术不端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3.因主观原因未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
4.年度考核2次以上(含2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5.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人员根据本人职责履行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写《韶峰学者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
(二)各二级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韶峰学者实施方案》开展届满考核、中期考核工作,提出评议意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评议意见进行初审,并填写《韶峰学者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同时形成考核总结报告。
(三)各二级单位将初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四)各二级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学校审核。
五、材料要求
(一)《韶峰学者聘期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韶峰学者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
(三)《××学院韶峰学者人选聘期考核自评报告》模板(附件4,一式一份)。
(四)辅证材料1份。包括被考核人选受聘期间取得的主要课题项目、教学科研成果(著作、教材、论文、专利等)、教学科研奖励、学术荣誉及其他业绩情况等材料。(此材料为考核登记表中所填写的所有业绩佐证材料,由二级单位审核把关,不统一提交到学校,由学院存档备查。)
(五)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以上材料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本提交人事处人才办(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后,如有新的材料产生,可补充提交新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振 联系电话:58292074
E-mail:rcb@xtu.edu.cn
附件:1.韶峰学者聘期考核登记表
2.韶峰学者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3.××学院韶峰学者人选聘期考核自评报告
人事处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