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rscszk发布时间:2020-11-27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4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及《湘潭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湘大党发〔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聘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一)湘潭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

湘潭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校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制定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具体政策、方案及岗位聘用基本条件等,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各项工作。学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二级单位应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简称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授三级岗位人选的推荐,负责本单位副教授一级、二级和讲师一级、二级及助教一级的岗位聘用评审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评审组

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评审组(以下简称专技评审组),负责全校教授三级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选的评审工作。专技评审组下设专任教师(以下简称教师评审组)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评审两个小组。

(三)岗位聘用申诉委员会

岗位聘用申诉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委员会),负责处理岗位设置与聘用过程中的争议。

、申报范围

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请所在职称层次岗位的内部等级晋升。

、申报条件

(一)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见附件2

(二)副教授、讲师及助教岗位基本申报条件见附件3,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申报条件,报人事处备案后实施。

、工作程序

(一)教授三级岗位

1.个人申报

2020124日前,符合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湘潭大学教授三级岗位聘用申请审核表》(见附件4),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

2.二级单位资格审查和评议推荐

2020128日前,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评议推荐(需排序),将符合申报条件人选的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人力资源科(联系人:杨好星,联系电话:58293862,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738912472@qq.com)。

1)申请人填报的《湘潭大学教授三级岗位聘用申请审核表》1份(须到教务处、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单位填报的《湘潭大学教授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5)。同时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原始材料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原件已核的字样,由单位审核人和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校资格复核

20201215日前,学校成立由人事处、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和监察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教授三级岗位申报资格复核小组,对所有单位推荐上报的教授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同时,将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学校评议和公示

20201225日前,经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由学校组织教师评审组进行资格复审和评议推荐,确定教授三级岗位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学校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和有异议但经申诉委员会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拟聘人选,由人事处报学校审定。

6.发文聘岗及备案

经学校审定后,发文聘岗,由人事处将聘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并从异动备案的下个月起执行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二)副教授、讲师及助教岗位

1.制定聘用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2020128日前,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参照《湘潭大学副教授、讲师及助教岗位基本申报条件》(见附件3),根据学校核定的各级岗位聘用指标数(见附件1),结合本单位教师队伍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副教授、讲师及助教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工作方案》须明确工作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实施细则》须明确各级岗位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考核要求等,并报人事处备案后实施。

2.个人申报

20201211日前,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湘潭大学XXX岗位聘用申请审核表》(见附件6),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须附上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原始材料的复印件)。

3.资格审查和评审

20201218日前,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将本单位教师岗位应聘申请人审核表统一报各职能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各二级单位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对本单位教师岗位应聘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须在核定的各级教师岗位聘用指标数内,组织教师评审组对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进行评审。

4.公示

20201224日前,各二级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报送拟聘用人选

20201225日前,经公示无异议和有异议但经申诉委员会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拟聘人选,由各二级单位填报《XXX单位专任教师岗位拟聘用人选一览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湘潭大学XXX岗位聘用申请审核表》报人事处(联系人:杨好星,联系电话:58293862,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738912472@qq.com)。

6.学校审定

拟聘用人选由人事处统一报学校审定。

7.发文聘岗及备案

经学校审定后,发文聘岗,由人事处将聘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并从异动备案的下个月起执行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的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著成果公开发表或者出版时间、科研项目获得时间及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专利授权时间等,均截止到20201231日。申报人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按实际聘用时间足年足月计算。

 

附件:1.各单位教师岗位聘用指标数分配一览表

             2.湘潭大学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3.湘潭大学副教授、讲师及助教岗位基本申报条件

4.湘潭大学教授三级岗位聘用申请审核表

5.湘潭大学教授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6.湘潭大学XXX岗位聘用申请审核表

7XXX单位专任教师岗位拟聘用人选一览表

 

20201127

 

 

附件1-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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