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湘潭大学子弟学校转设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工作,促进事业编教职工人事关系顺利转接,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4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及学校有关决议精神,结合子弟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子弟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内部等级晋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逐级晋升、对岗聘用
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规定,申报人员只能逐级申报晋升岗位等级。
(二)注重资历、考察业绩
岗位晋级聘用时,对完成已聘岗位职责的申报人员,在注重其任职资历情况的同时考察其工作业绩。
(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岗位晋级聘用工作做到方案公开、规则合理、评审公正,公开透明。
二、申报范围
本次子弟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幼儿园教职工)内部等级晋升聘用工作申报范围为同意转入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且签署确认意见的事业编教职工。已在2020年12月岗位聘用中晋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纳入本次岗位聘用范围内。
三、各等级岗位申报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拟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申报中小学教师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的还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二)岗位晋级申报基本任职年限条件和基本业务要求
岗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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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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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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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位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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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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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重要业务工作,在学校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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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位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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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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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主要业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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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位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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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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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岗位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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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位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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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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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岗位工作中发挥一定作用,为学校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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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下同)。
四、中小学教师岗位具体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条件
1.直聘条件: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现职以来,岗位年度及聘期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级。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可直接聘至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2.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及以上,岗位年度及聘期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级。
满足以上条件,按下列顺序优先:
(1)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进行排序,任职时间早的优先;
(2)条件相同情况下,省劳动模范、特级教师优先;
(3)条件相同情况下,获得省委、省人民政府、省人社厅、教育厅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省骨干教师或市劳动模范或市级学科带头人优先;
(4)条件相同情况下,获得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表彰的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先;
(5)条件相同情况下,获得湘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先;
(6)条件相同情况下,连续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少先队总辅导员、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的职务3年以上,任职时间长者优先;
(7)条件相同情况下,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著作一部及以上(独编或担任主编)者优先;
(8)条件相同情况下,承担厅级以上教学研究任务或课题研究任务,已经结题,并获得厅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负责人优先;
(9)条件相同情况下,在CN级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省级教育学会/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一等奖者,或在省级赛课中获一等奖者优先;
(10)条件相同情况下,辅导的学生或青年教师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专业竞赛、考评中获奖者优先(按获奖的级别和等第排序);
(11)上述条件相同情况下,由评审组成员结合竞聘人员工作情况无记名投票产生。
(二)专业技术六级岗位条件
1.直聘条件: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以来,岗位年度及聘期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级。获得省委、省人民政府、省人社厅、省总工会、教育厅表彰的省劳动模范、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省骨干教师可直接聘至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2.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及以上,岗位年度及聘期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级。
满足以上条件,按下列顺序优先:
(1)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进行排序,任职时间早的优先;
(2)条件相同情况下,获得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表彰的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市劳动模范或市级学科带头人优先;
(3)条件相同情况下,获得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先;
(4)条件相同情况下,连续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少先队总辅导员、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的职务3年以上,任职时间长者优先;
(5)条件相同情况下,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著作一部及以上(独编或担任主编)者优先;
(6)条件相同情况下,主持市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研究任务或市级骨干教师优先;
(7)条件相同情况下,在CN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省级教育学会/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在省级赛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者优先;
(8)条件相同情况下,辅导的学生或青年教师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专业竞赛、考评中获奖者优先(按获奖级别和等第排序);
(9)上述条件相同情况下,由评审组成员结合竞聘人员工作情况无记名投票产生。
(三)专业技术八级岗位条件
1.直聘条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岗位年度及聘期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级。获得省委、省人民政府、省人社厅、省总工会、教育厅表彰的省劳动模范、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省骨干教师可直接聘至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2.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及以上,岗位年度及聘期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级。
满足以上条件,按下列顺序优先:
(1)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进行排序,任职时间早的优先;
(2)条件相同情况下,获得市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优秀教务工作者或市级劳动模范或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优先;
(3)条件相同情况下,获得湘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先;
(4)条件相同情况下,获得区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者优先;
(5)条件相同情况下,连续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少先队总辅导员、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的职务3年以上,任职时间长者优先;
(6)条件相同情况下,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著作一部及以上(独编或担任主编)者优先;
(7)条件相同情况下,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赛课中获奖者优先(按获奖的级别和等第排序);
(8)条件相同情况下,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或承担的教育科研课题或论文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者优先;
(9)条件相同情况下,辅导的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专业竞赛、考评中获奖者优先(按获奖的级别和等第排序);
(10)上述条件相同情况下,由评审组成员结合竞聘人员工作情况无记名投票产生。
(四)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及以上,岗位年度及聘期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级。
2.满足以上条件,按下列顺序优先:
(1)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进行排序,任职时间早的优先;
(2)条件相同情况下,获得市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优先;
(3)条件相同情况下,获得湘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先;
(4)条件相同情况下,获得区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者优先;
(5)条件相同情况下,连续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少先队总辅导员、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的职务3年以上,任职时间长者优先;
(6)条件相同情况下,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著作一部及以上(独编或担任主编)者优先;
(7)条件相同情况下,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赛课中获奖者优先(按获奖的级别和等第排序);
(8)条件相同情况下,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或承担的教育科研课题或论文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者优先;
(9)条件相同情况下,辅导的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专业竞赛中获奖者优先(按获奖的级别和等第排序);
(10)上述条件相同情况下,由评审组成员结合竞聘人员工作情况无记名投票产生。
五、其他岗位具体申报条件
其他岗位具体申报条件参照2020年度其他专技各系列岗位申报条件执行。
六、组织领导
(一)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组长:王广林
副组长:李友芝、刘秋月、曾石军
组员:汤湘军、邹民安、杜平根、杨好星
工作小组统筹部署安排岗位聘用各项工作。
(二)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曾石军
成员:杜平根、杨好星
监察专员办全程监督。
(三)岗位聘用评审小组
子弟学校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岗位聘用评审小组,根据申报人员材料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小组至少由7名人员组成(须为单数),由人事处会同子弟学校在监察专员办的监督下抽取。
七、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2021年1月20日前,符合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的人员根据任职年限、工作业绩等情况,填写《湘潭大学专业技术XX级岗位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XX”处填写申报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向子弟学校提出申请。
(二)资格审查
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小组依据申报条件和申报范围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监察专员办全程监督。申报人员应提供申请审核表涉及的各项成果业绩的佐证材料,没有佐证材料的不予认定。
(三)评审
在可用的岗位聘用指标数内,组织岗位聘用评审小组按照岗位申报条件对符合申报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聘用人选。监察专员办全程监督。
(四)公示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报送拟聘用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和有异议但经申诉委员会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拟聘人选,汇总填报《湘潭大学子弟学校内部等级晋升拟聘用人选一览表》及拟聘人员《湘潭大学专业技术XX级岗位申请审核表》,报送至人事处。
(六)学校审定
拟聘用人选由人事处统一报学校审定。
(七)发文聘岗及备案
经学校审定后,发文聘岗,由人事处将聘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并从异动备案的下个月起执行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人事处
2021年1月8日
附件1:湘潭大学专业技术XXX级岗位申请审核表.docx
附件2:湘潭大学子弟学校内部等级晋升拟聘用人选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