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管理岗位职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4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及《湘潭大学岗位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湘大人发〔202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4年上半年管理岗位职级认定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凡在职在岗现聘在管理九级和管理八级岗位且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请上一级岗位职级认定。已聘在管理七级及以上(含本数,下同)岗位的人员此次无须重新申报。

(二)在职在岗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竞聘(转聘)管理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申请竞聘(转聘)管理岗位的,须从严审批,且须有相应岗位空缺。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聘至管理七级、八级岗位的人员,需分别在管理八级、九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申请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第一次可聘用的最高岗位分别是: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管理十级岗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管理九级岗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管理八级岗位,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可聘用到管理七级岗位。

三、工作要求

(一)管理七级(正科级)、八级(副科级)职级认定的材料及要求

1.《湘潭大学管理岗位职级认定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申报人需如实填写《湘潭大学管理岗位职级认定申报审批表》,二级单位呈报意见一栏需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和姓名,并盖加公章。

2.会议记录(纪要)。所有管理岗位职级申报需用人单位提供讨论决定的会议记录(纪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调动申请。跨部门调动且申请管理岗位职级晋升的,需出具本人提出的调动申请,并由调入、调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其中,专职组织员还需组织部审批同意,专职辅导员还需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实验技术人员还需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和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含材料1的电子版和材料2/3的扫描件)由各单位发人事处人力资源科邮箱rsk@xtu.edu.cn,纸质稿(含材料1/2/3的原件)于202476日前交到人事处人力资源科414办公室(联系人:陈达,联系电话:58293862,材料电子文件发送rsk@xtu.edu.cn)。

(二)工勤技能岗位转管理岗位工作流程

12024628日前,符合工勤转聘管理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按拟申报岗位类别填写相应的《湘潭大学工勤技能人员转聘管理岗位申请审核表》(见附件2),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工勤等级证书。

2.二级单位资格审查和评议推荐

202475日前,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申请工勤转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评议推荐,再将相关材料(附件2)各1份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414办公室(联系人:陈达,联系电话:58293862,材料电子文件发送rsk@xtu.edu.cn)。

四、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的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工作业绩、成果业绩等,均截止到20231231日。申报人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630日,按实际聘用时间足年足月计算。


附件:1.湘潭大学管理岗位职级认定申报审批表

2.湘潭大学工勤技能人员转聘管理岗位申请审核表


2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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