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现将2005年度我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2005年度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
二、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2005年度省内合格标准均为50分。
根据国人厅发[2005]53号文件精神,对参加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发放国家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各市州、各部门按有关文件要求对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检查验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和办理相关成绩通知单。
湖南省人事厅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