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5-11-03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定于2015年11月7日和8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举行,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

《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心理学》

11月7日上午  08:00 — 09:50

11月7日上午  10:20 — 12:10

闭卷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11月7日下午  14:30 — 16:20

11月8日上午  08:00 — 09:40

11月8日上午  10:10 — 11:50

开卷

各单位组织人事干事请于2015年11月3日前到人事处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办公楼412室)领取参考学员的准考证。

(二)送考安排

考生于2015年11月6日下午18:00在学校东大门候车赴考;11月8日上午12:00在湖南师范大学送考车停靠点处候车返校。人事处送考人员及联系方式如下:陈达(18508449286),陈振(15173256379)。

(三)考试期间的食宿由考生自行安排。其中住宿地点可根据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提供的宾馆房源信息或者通过互联网信息及早洽谈与预定。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果考生在考试前已经丢失身份证,需携带《准考证》和当地派出所开出的、具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二)参加补考的教师的《准考证》按补考科目编制,即补考几门有几个《准考证》。补考教师应根据补考科目及相应的补考时间到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三)关于省教育厅制定的《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第五十八条第2款中认定的考试作弊行为之一“闭卷考试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开卷考试携带当场考试科目指定的教材以外的材料入场,或者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说明:开卷只能携带当场考试科目指定的教材以及《高等学校教师岗前课程教学与考试大纲》,携带其它资料属于违规行为。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出现考试违规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湘潭大学人事处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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